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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解除日期和离职日期

发布时间:2023-08-15 21:47责任编辑:秦小芳关键词:合同,离职

劳动合同解除是以最后工作日为准还是以离职证明时间为准?

应是以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或证明书载明的时间为准。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扩展资料

解除劳动合同应注意事项

医疗期满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注意事项:

①必须满足“员工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其他工作”的条件;

②提前30日通知员工本人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

③通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意向的形式为书面形式;

④向员工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费。

参考资料来源:中央人民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通知日期是办理离职当天吗?

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通知日期应该是办理离职当天。终止劳动合同证明日期是合同到期日,合同到期不续签,合同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日期一般是离职手续办理当天,之后和单位就没有劳动关系了。

法律分析

如果流量远远低于保证精确度的最小流量,将导致无输出(如涡街流量计)或输出信号被当作小信号予以切除(如差压式流量计),这对供方来说都是不利的,有失公正。为了防止效益的流失,对于一套具体的热能计量设备,供需双方往往根据流量测量范围和能够达到的范围度,约定某一流量值为“约定下限流量”,而且约定若实际流量小于该约定值,按照下限收费流量收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设置计量检定机构,或者授权其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执行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执行前款规定的检定、测试任务的人员,必须经考核合格。这一功能通常在流量显示仪表中实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的需要,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经上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可以建立本单位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其各项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经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计量检定工作应当按照经济合理的原则,就地就近进行。计量检定必须按照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进行。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制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辞职日期与离职时间意思有区别吗

1、两个日期的区别。

离职时间长于或等于辞职日期。

辞职日期是申请辞职上报给公司的时间。离职时间是从公司离开的时间。

2、含义不一样。

辞职属于离职的一种。辞职是指职工根据劳动法规或劳动合同的规定,提出辞去工作从而解除劳动关系。

离职,是指职工离开原职务和原工作单位的劳动法律制度。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离职休养,离职入校学习进修,停薪留职,这种离职不终止劳动法律关系;另一种是职工本人要求辞职被单位批准离职,被单位辞退离职、自动离职等,这种离职终止劳动法律关系。

3、辞职和离职原因有区别。

辞职是在个人原因趋势下与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根据职业与公司规定的不同,一般情况下需要提前一个月提交书面申请,如果是在合同期内,有的公司还需要你赔偿响应的薪金以及出外培训费用。

离职包括:开除、除名、辞退、辞职、自动离职等。

扩展资料:

辞职一般有两种情况,一是依法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如用人单位对职工有暴力或威胁行为强迫其劳动,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等,职工可以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二是根据职工自己的选择,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终止劳动合同日期和离职日期为同一天吗?

终止劳动合同 日期和离职日期为同一天吗? 终止劳动合同日期和离职日期一般都是同一天。 1、员工原则上应提前三十天、 试用期 提前三天将书面《 辞职报告 》交到人事行政部 ,并领取 离职手续 表。人事行政部对离职员工进行离职面谈, 了解其离职原因并做记录。 2、按照离职手续表办理相关手续: (1)、离职员工将离职手续表交部门负责人签字。部门主管以上岗位需经总经理签字。 (2)、由离职员工所在部门的助理向离职员工收回工作证,员工手册 ,工作服 ,办公用品,确认上交无误后由助理签字确认 . (3)、由财务部检查离职员工与公司在财务上是否有拖欠(包括所借款项 ,出差报销 ),如有拖欠当场清还,无拖欠则由财务部在离职手续表上签字确认。 (4)、离职员工在得到离职手续表上所有需要的签名后,人事行政部向员工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5)、人事行政部安排人员到 失业保险 经办机构办理终止、 解除劳动关系 备案手续;凭备案审核意见,到 社会保险 经办机构中止职工社会保险关系;同时封存离职员工的 公积金 。如离职员工需要转移公积金则由人事行政部根据其所提供的新账户进行转移 ,如需取出则由员工自行办理。 (6)、人事行政部在职工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待遇审核手续。 (7)、人事行政部将离职员工的档案重新归档,同时结清 工资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 》规定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 解除劳动合同 。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 劳动合同 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 法规 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 劳动合同无效 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综合上面所说的,当自己离职的那一天起,那么就代表着自己与用人单位解除了 劳动关系 ,双方也协商好再也没有任何的 劳动纠纷 ,但是在离职之间一定要做好全方面的交接工作,这样不管是对于用人单位还是自己都是有一个很好的交代。

解除劳动合同签订日期和解除日期

法律分析:1.双方协商解除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协议解除合同的文本上签字或盖章时间为解除时间。

2.用人单位单方随时解除合同:用人单位书面通知送达劳动者的时间为解除时间。

3.用人单位单方预告解除:劳动合同解除时间可按以下两种情况认定,一是劳动者签收用人单位的书面通知时起,经过30日的时间为解除时间是用人单位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劳动者收到用人单位通知的时间为解除时间。

4.裁员解除: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当地劳动部门报告生效后,通知被裁减劳动者的时间为解除时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解除的日期如何确定?

劳动合同解除的日期应该是劳动合同期限最后一日的二十四时为准。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这些情况出现后,劳动合同终止。如果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合同到期,是要顺延的。

法律分析

劳动合同订立后,会遇到终止、续签及解除等情况,一般来说,书面合同里面会写清到期日,这一天的24时即是终止的时间点。当然,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者企业被宣布破产解散的,合同也会停止发挥效力。这里需要注意,职工在工伤期间合同到期也不能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劳动合同到期也不得终止,应当续延至该情形消失时终止。这些情形包括: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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